中國大陸人士前往台灣,所需辦理的簽證方式如下
1.個人自由行
2.商務活動交流
3.跟團觀光
4.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
5.專業交流
6.社會探親交流
大陸人士來台需要辦理的證件有哪些?
1. 大通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2. 入台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自由行的大陸旅客須先自行辦理大通證,才可委託政府核准的旅行社代辦入台證;而除自由行外的的其他入台簽證亦相反,皆須先辦理入台證,才可辦理大通證。
以下就青旅行可協助辦理的個人自由行簽證與商務簽來做介紹
◎大陸旅客來台個人自由行
一、來台自由行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1. 年滿20歲且具有下列財力證明:
(1) 25,000元人民幣存款證明(銀行開立,正本彩色掃描)銀行開立之證明,開戶日期需滿一個月前得送件。
(2) 持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關核發之金卡(Gold,Platinum,Infinite) ,需有帳號文姓名(彩色掃描)。
(3) 薪資證明,年薪需足13萬人民幣(請加註人民幣字樣)。 須加蓋公司章戳、開立日期及任職期間1年以上之薪資證明。
(4) 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澳洲、紐西蘭、韓國及歐盟申根等國家有效居留證、 永久居留證或簽證(取得配賦當日,簽證在有效期間內,屬有效簽證)。
(5) 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檢附與申請人之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公務機關開立並蓋有章戳之親屬證明或同戶者之全戶戶口簿)。
2. 18歲以上在學學生資格證明檔:
(1)目前就讀學校之有效學生證或最近3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 當年度畢業者得檢附欲就讀學校所核發之錄取通知;如尚未確定入學學校,得檢附高中畢業證書作為在學證明,並以畢業證書核發月份之當月末日認定其在學資格)。
3. 未成年學生(18至20歲)須再附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意書
三、大陸人士自由行如何辦理大通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陸旅客持本人身分證、戶口本原件自行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通證》及個人簽注(G簽),需提交以下資料:
1. 填寫完整並附有電子相片採集資訊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申請簽注的可自備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2. 交驗有效的居民身分證(未滿16歲除外)、戶口簿正本;
3. 已有《大通證》舊證的,需提交有效的《大通證》及影印件;若有效的《大通證》遺失,須提交報案證明;有效的《大通證》損毀,須提交損毀的《大通證》及損毀情況說明;
4.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特定職位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地區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的政審意見;在辦妥《大通證》及個人旅遊簽注後,可委託旅行社為您代辦入台許可證(以下簡稱入台證)。
四、如何辦理入台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青旅行可代辦大陸人士自由行入台證,所需資料如下:
1. 申請書
2. 大陸地區所發效期尚餘6個月以上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及簽注事由為「G」(個人旅遊)之通行證簽注頁。
3. 最近2年內2吋白底彩色照片。檢附之照片應依國民身分證之規格辦理,並應能辨識與持通行證者為同一人。
4. 資格證明文件:
(1) 以第1款資格申請者(年滿20歲且具有財力證明),申請時應具備以下有效之財力證明文件之一(須為彩色影像檔)。但最近3年內曾檢附財力證明(不含其他國家之有效簽證)經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且無違規情形,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證者,免附:
A. 最近3個月內由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有新臺幣10萬元(或人民幣2萬5,000元)以上之存款證明或帳戶流水單(須蓋有銀行或金融機構章戳),且存款期間須達1個月以上。
B. 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等級以上信用卡,如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無限卡(Infinite)之證明文件,或信用卡彩色掃描電子檔。
C. 最近3個月內開立之年工資為新臺幣50萬元(或人民幣12萬5,000元)以上之薪資所得證明文件(須加蓋公司章戳、開立日期及任職期間1年以上之薪資證明)。
D. 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澳洲、紐西蘭、韓國及歐盟申根等國家之有效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簽證(取得配賦當日,簽證在有效期間內,屬有效簽證)。
E. 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檢附與申請人之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公務機關開立並蓋有章戳之親屬證明或同戶者之全戶戶口簿)。
(2) 以第2款資格申請者(18歲以上在學學生),申請時應具備目前就讀學校之有效學生證或最近3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當年度畢業者,得檢附欲就讀學校所核發之錄取通知;如尚未確定入學學校,得檢附高中畢業證書作為在學證明,並以畢業證書核發月份之當月末日認定其在學資格)。
◎大陸人士來台商務活動交流
一、政府規範之商務活動交流類型如下
1. 演講。
2. 商務研習(含受訓)。
3. 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等)。
4.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跨國企業係指在2個以上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由母公司或本公司進行有效之控制及統籌決策,以從事跨越國界生產經營行為,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外國、香港或澳門且在臺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臺灣地區,並符合下列各款要件之一之經濟實體:
(1) 申請前1年於全世界資產達20億美元以上。
(2) 經經濟部核發營運總部認定函。
(3) 國內員工人數達100人以上,且其中50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4) 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
(5) 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
5. 短期商務活動交流 (含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海空運服務)。
二、來台商務活動交流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1. 大陸人士申請資格及邀請單位資格,請參閱本辦法附表四(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審查表)。
2. 申請同(隨)行人員資格條件:
(1) 大陸人士申請入台從事商務活動交流,得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同行。但申請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及海空運服務者,不適用之。
(2) 大陸人士申請入台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得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同行或隨行。
(3) 同(隨)行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發給與本人相同之證件類別及停留天數。
(4) 同行人員應與申請人同一航(船)班入出臺灣地區。但有因工作、其他特殊情形須先出境或罹患重病、受重傷須延後出境情形,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同行人員經依規定核准先出境者,得再申請入境;其再入境者,除有因工作、其他特殊情形須先出境或罹患重病、受重傷須延後出境情形外,應與申請人同時出境。
(5) 隨行人員可與申請人同時入出臺灣地區、亦得較申請人晚入境、早出境,惟不得較申請人先行進入臺灣地區,如無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須延後出境,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亦不得較申請人延後出境。
二、大陸人士(海外人士)商務來台,辦理入台證申請
青旅行可代辦大陸人士商務來台入台證,由於現在大陸人士來台的申請方式已經改為線上申請。
需要麻煩申請人所屬公司於下列網站申請憑證登入
大陸、港、澳地區短期入臺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
登入進去以後要麻煩貴公司開一個子帳號給我們青旅行。
方能協助貴公司代辦大陸人士來台!
三、大陸人士(海外人士)商務來台,需提供青旅行辦理入台證的資料
• 大陸方需準備資料:
1. 身分證正反面彩色掃描檔(清晰)。
2. 彩色白底2吋大頭相片1張電子檔(清晰)。
3. 本職任職證明彩色掃描檔(包含任職日期年月日、三個月內在職證明、印章清晰)。
4.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檔(清晰)。
5. 個人履歷(需填寫清楚近三年內任職公司、職位及任職年、月、日)
6. 申請書掃描檔清晰)。
7. 護照掃描檔(清晰)。
9. 僑居地身分證明掃描檔(清晰)。
• 台灣方需準備資料:
1.保證書、活動計畫書(法人部份蓋公司大小章)。
2.委託書(委託人填寫公司名並蓋公司大小章)。
3.商務活動交流、商務往來證明。
4.公司變更登記表。
5.說明書(逐次加簽或多次簽證)才需要附上。
6.來台關聯性說明書。
7.最近一年之所得稅申報書 或 401 表。
※如大陸貴賓申請入台證別為"單次"、"逐次加簽"或"多次簽證",請附上說明書(不具格式)(蓋公司大小章)。
其他詳細資訊請見內政部移民署網站